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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溪市局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获佳绩

时间:2024-04-17 来源: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:佚名 []

  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,兰溪市局高度重视药械化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工作,从构建体系、定期督查、社会共治三方面入手,扎实推进药械化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工作。截至目前,兰溪市局已连续6年获评金华市药品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优秀单位。

  一是构建监测体系,压实主体责任。制定年度药品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,并根据监测单位性质、体量差异分别设定细化任务数,增强任务可完成性。药械化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站和业务科室设置专人分别负责药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(事件),把好上报审核关。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52件、化妆品不良反应354件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7件,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%以上。

  二是开展定期督查,深化服务意识。通过季度性通报晾晒任务完成情况,对监测工作开展督查,浓厚奋勇争先工作氛围。同时,对尚未达到季度目标的监测单位进行详细了解,针对实际上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点对点的指导,必要时开展现场指导,上门讲解操作流程。在日常审核报告质量时若发现错误操作,则利用电话、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及时纠错,确保报告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。全年共进行上门现场指导7次,解决疑难困惑10余个,通过微信群晾晒进度19次,有力保障了报告的质量与数量。

  三是引导主动报告,营造共治氛围。充分利用安全用药月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,通过发放宣传手册、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不良反应(事件)科普宣传,增强人民群众对身边发生不良反应(事件)的感知度、重视度。并通过系列培训,引导群众在发现存在可疑的不良反应时,及时向药店、医院等监测单位反馈,增强风险意识,提高应对处置能力,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。全年召开药械化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表彰会、开展相关培训各一次,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mpa.zj.gov.cn/art/2024/4/15/art_1228989352_5893613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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